计算机学院学生评教结果的运用

作者: 时间:2022-09-09 点击数:

一、学生评教结果的信息来源

教务处统一公布的评教结果数据。

二、依据评教结果确定奖罚

每学期根据学校公布的评教结果对教师、辅导员进行相应的奖罚。评教分数 85分为基本合格线,90分为合格线。

(一)对评教分数在全校前 10名(含)的,奖励相应课程 10%的教学工作量。

(二)评教分数在[85,90)之间的,对本院排名最低的 3 人,给予全院通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不予推荐晋升职称。

(三)评教分数低于 85 分的,为教学效果不合格,给予全院通报,扣减相应课程 5%的教学工作量,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不予推荐晋升职称。

(四)对辅导员,按与教师相同的办法执行。

三、评教结果用于人事决策的参考

在决定教师的评聘、晋级、薪酬调整、评优评先、进修时,实行评教结果一票否决,即对评教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推荐。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推荐评教结果优秀的教师。

四、评教结果用于教学管理

各系(部)通过对学生评教成绩的研究,分析教师教学质量的整体水平,提出改进措施。

对两次评教结果不合格的教师,以新入职教师对待,最多安排一个课头,参加一门课程辅导,同时安排培训。

院系领导约谈评教结果差的教师,帮助制定整改方案。

五、借助评教结果进行教学经验交流

每学期安排评教结果优秀的教师在全院进行一次教学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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