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培养方案质量标准

作者: 时间:2025-07-08 点击数:

一、质量要求

1. 培养方案必须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质量标准》,满足学校的具体实施意见及要求,应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注重因材施教,为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创造条件。

2. 借鉴对标的高水平大学先进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经验,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学校、专业特色,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3. 专业培养目标要体现专业特色和应用型定位,适应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定位应符合学校办学宗旨,构建学科基础课程平台和专业课程平台,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4. 专业培养目标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创新创业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超越知识传授与学习、技能训练层面,突出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体现全面发展趋势和要求,注重专业特征和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应明确具体、可衡量、可达成,反映毕业生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

5. 培养方案应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进程表)、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知识图谱、能力图谱、专业图谱等内容。

6. 培养方案应包括课程先序关系图,应将全部课程教学大纲作为附件。

7. 培养目标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的方式进行分解,课程考核逐步实现达成度量化分析。

二、质量控制责任人

1.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2. 院长

3. 教学副院长

4. 各专业建设负责人暨系主任

三、质量控制措施

1. 修订周期:4年全面修订,课程大纲应与时俱进每年修订。

2. 主要措施:征求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企业专家的意见,结合行业需求、专业定位、发展趋势及师资条件等,定期评价培养方案合理性,据此进行培养方案的修订。

3. 培养方案评审:应召开外校专家、企业专家、用人单位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评审会,对讨论稿进行充分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四、主要控制指标

1. 毕业应修总学分:160~170

2. 每周课时:一般不高于25学时。

3. 实践类课程:总学时占比不低于30%,总学分占比不低于25%、不高于40%

4. 集中实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安排在第6学期末及相连暑假进行。

5. 激励机制:应有鼓励参加学科竞赛、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具体措施,比如学分置换机制。

6. 技术类课程先进性与实用性:课程体系应保持与当时技术趋势一致,所有技术类课程应与当时具体技术基本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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