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开展推优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以校团委为基础,使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的主要来源。
二、推荐原则
1.采取自上而下的推荐办法。
2.采取走民主渠道,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推荐。
3.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基层团支部为基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计划地进行。
三、推荐对象
1.优秀团员、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青年。
2.团员先进模范人物。
3.其他优秀团员。
四、推荐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加党团理论知识学习,成绩合格。
3.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五、推荐程序
团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每年推荐两次,一次为年初、一次为年中,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1)团支部初步推选。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团支部委员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中,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入党积极分子的初步名单。
(2)团支部评议。召开团支部大会,首先介绍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第二、推荐人选向团支部作简要的思想汇报;第三、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3)推荐考察。团支部委员会汇总团员意见后,进一步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分别写出推荐意见报学院团总支。
(4)审核推荐。学院团总支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经集体讨论之后,将名单报学生所在党支部,经学生党支部讨论审核后,指定专人进行培养。
(5)填写表格。推荐对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