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武汉晴川学院计算机学院团校(以下简称团校)是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由院团总支主办的学生骨干培训学校。
第二条 团校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团的章程,以培养优秀学生干部,提高其思想素质,道德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为宗旨,通过有针对性的、有层次的培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把我院建设成为湖北省一流,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学院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学员权力与义务
第三条 从学院担任班级团支部书记、团员班长、院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主要学生干部以及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具有科技文化等特长的团员青年中择优确定团校学员。
第四条 学员权利
1.参加团校的各项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2.对团校工作提出建议,有监督及批评团校工作的权利。
3.对团校工作有不同意见者,在完全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向上级组织反映。
4.学员做出优秀成绩者,有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5.对团校的奖励和处分有异议者,有申辩的权利,其他学员有为其作证的权利。
第五条 学员义务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团的知识,学习时事新闻等相关知识。
2.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完成团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克服缺点和改正错误。
4.严格遵守团的纪律及团校纪律,执行团校决议。
5.积极向团校汇报学习心得及思想认识变化情况。
6.按时完成团校交给的任务;及时反映本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信息。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团校设校长一名,由团总支书记兼任;下设团校管理办公室,负责团校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 培训内容与方式
第七条 培训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学习当今国际、国内形势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3.培养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
4.开展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主义道德、社会公德和校风、学风教育。
5.培养爱国主义情感,树立民主法制观念。
6.学习学校和团学工作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等。
7.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开展团员及干部交流,优化团组织工作。
8.基层团支部工作方法及工作任务讲座。
第八条 培训方式
1.授课与自学相结合。
2.组织演讲、辩论、座谈会及报告会、知识竞赛等活动。
3.开展实际素质拓展、志愿服务等活动。
第五章 考核办法及组织纪律
第九条 考核办法:团校学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团校颁发结业证书:
1.参加培训班上课无迟到、旷课现象;
2.有思想汇报或学习总结;
3.结业考试成绩合格。
第十条 组织纪律
1.按时上课及参加其他活动,无迟到、早退现象,特殊情况可请假,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事假需向院团总支请假。
2.按时完成团校作业,按时参加团校组织的活动。
3.违反团校有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者取消学员资格。
4.根据学员的学习情况及学业成绩,在共青团评优及“推优入党”时将优先考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