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已结束(详情请见附件1:《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表》),为做好此次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检查目标与原则
1. 评价目标
项目目的:由学校组织发动,让学生通过参与创新创业训练实践的过程体验,提升其创新创业意识和探究实践能力,为其成长为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奠定基础。建立学校、地方、国家三层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体系。促进教学观念转变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课程教学变革,促进建设课内外相结合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体系。
检查目的:通过对项目的检查评价和学校的检查评价,考察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促进项目实施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持续发展。
2. 基本原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检查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社会进行立体呈现,让学生、教师、高校、政府、和其他社会机构全面展现其对计划的认识和所发挥的作用。评价工作立足于学生、教师、高校自我检查与评价,并结合实际需要在此基础上开展专家组检查工作。
鉴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评价高校时应该注重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组织实施过程,而不过多地强调学生创新创业的成果。检查工作重在训练过程、实践体验、支撑平台、交流示范、展示不同参与主体对此的欢迎度、满意度和受益度。
检查工作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客观统计呈现相关成果、成绩、成效、问题与不足,调查分析师生体验状态和体系建设成效。鼓励高校发挥优势,形成特色,进行多样化发展。
二、检查程序
检查主体与机制
在检查实施过程中,应明确三级三类项目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明确学校建设实施的主体责任,明确地方政府的管理责任。
1. 高等学校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主体,担负全面组织实施、过程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应该自觉开展项目实施组织与绩效评测,向地方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和教育部高教司提供计划进展情况的年度报告(白皮书),同时向校内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各级组织机构及时提供指导和帮助,并根据评价反馈信息不断调整修正项目的发展方向。
2. 高教司组织成立相关评估专家组,对高等学校提交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白皮书进行综合检查,在此基础上形成面向社会发布的《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施工作年度报告(白皮书)》。为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科协、创协、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等提供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的途径,为学校、学生和教师搭建项目交流展示、示范引领和政策指导的平台。更好地发挥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建立国家级、省级、校级多元化的金字塔型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体系。鼓励高校通过报告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征集项目指南,鼓励学生面向社会进行调查研究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扩大项目的受益面和影响力,以获取更大范围对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支持。
检查评价程序与安排
1. 学校自评
学校根据本办法及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通知的精神,有计划地开展自评活动,总结学校在组织和实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时的管理程序和实施成绩、查找问题与不足、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联系,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多样化路径与制度,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质量的稳步提高。
学校的自评工作要做好为专家组检查的准备工作,具体为
①指导老师与项目团队共同填写附件2:《武汉晴川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申请表》。
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根据结项情况填写《2023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类统计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情况汇总表》与《2023年结项数据统计表》,并向社会公布。
③做好参与项目的学生落实项目情况的调查工作。
④学校做好向专家组提交的总结报告。
2. 专家组检查
高教司组织成立相关评估专家组,对高等学校提交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白皮书进行综合检查,在此基础上形成面向社会发布的《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施工作年度报告(白皮书)》。
三、结项申报流程
1. 组织结项申报
请各位指导老师及项目团队严格按照附件2表格中的格式要求填写信息,连同结项后修改完整的申报项目计划书一同上交至各负责人。
各学院负责人联系方式如下:
计算机学院:
张宏升老师:QQ13468611,13468611@qq.com
余延旺老师:QQ631134177, 631134177@qq.com
会计学院:
李超老师:QQ624299703,624299703@qq.com
孙雄进老师:QQ260946921,260946921@qq.com
外国语学院:
易静老师:QQ12506971,12506971@qq.com
王琦老师:QQ290523960,290523960@qq.com
传媒艺术学院:
李国伟老师:QQ267448914,267448914@qq.com
王凯老师:QQ1985035322,1985035322@qq.com
设计工程学院:
刘冠南老师:QQ58653993, 58653993@qq.com;
杨好胜老师:QQ2096495714, 2096495714@qq.com;
李紫薇老师:QQ1196837869, 1196837869@qq.com;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张帆老师:QQ253674168,253674168@qq.com
李兰芳老师:QQ308599621,308599621@qq.com
北斗学院:
沈琪老师:QQ493917264,493917264@qq.com
李晓嫚老师:QQ1347733848,1347733848@qq.com
商学院:
姚春荣老师:QQ22760266,22760266@qq.com
吴胜峰老师:QQ409486145,409486145@qq.com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杨雪风老师:QQ402738802,402738802@qq.com
2. 结项项目评审
结项项目团队统一将结项材料提交至学院学科带头负责人,由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汇总后组织专家对结项项目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并给与评审意见和建议,给与项目结项通过或者不通过的结论,并将结果对公众公开,我校将对符合结项要求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给与指导老师项目指导课时教师工作量认定证明(国家级项目课时18,省级项目课时10)。
四、结项材料申报截止时间
结项申报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五、结项评审时间
项目评审时间:2024年12月25日-30日。
六、有关事项
1.请各学院根据通知发动本院学生进行大创计划结项工作。具体信息可以关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官网:http://gjcxcy.bjtu.edu.cn/。
2.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抓手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各创新创业赛事参赛项目都应申报大创训练计划结项工作,积极拓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实践锻炼平台。
3.各项目负责人,在正式通知发布后根据操作指南要求,需登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按要求完成项目网络结项材料报送。
4.结项申报人通过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因特殊时期所有材料正式开学后再上报相关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5.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15972930824。
附件1: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表.xls
附件2:武汉晴川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申请表 .docx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