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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武汉晴川学院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术讲座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6-09-11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课部):

为促进我校学术前沿问题研究的学习与交流,营造学校学术氛围,推进我校校园文化建设,根据《武汉晴川学院讲座管理办法》(武汉晴川党字〔20217号)文件的精神,学校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学术讲座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内容与选题方向指导意见

为确保讲座的学术性与思想性,请各单位在策划讲座时参考以下建议:

1.严格内容底线

政治导向:必须严格把关主讲人的思想政治倾向,确保讲座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弘扬新时代社会主义文化与精神,严禁传播错误观点。

学术规范:主讲内容应尊重科学事实,恪守学术道德,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2.重点选题方向建议

本年度学术讲座选题应紧扣“学科建设”与“科学前沿”,鼓励围绕以下方向展开:

学科前沿与交叉融合:聚焦本学科领域的最新国际动态、前沿理论突破;鼓励跨学科交叉研究,探讨新文科、新工科背景下的学科融合创新路径。

国家战略与地方服务: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如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绿色低碳、乡村振兴等)及湖北省/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应用对策研究。

产教融合与实践创新:针对应用性较强的学科,邀请行业领军企业高管或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分享产业技术革新、典型案例分析及人才培养需求。

科研方法与学术素养:面向师生开展科研方法论、高水平论文写作、科研项目申报书撰写等专题指导,提升师生科研创新能力。

3.形式与质量建议

互动性:鼓励采用“主题报告+深度对话/圆桌论坛”的形式,预留充足时间供师生提问交流,避免“一言堂”。

系列化:鼓励各学院围绕某一特定主题举办系列讲座,形成品牌效应,深化研讨深度。

二、举办流程

1.线上申请:OA“智慧办公服务平台”首页→“行政事务管理”→填写《武汉晴川学院学术讲座申请表》。主办单位须至少提前一周提交,以便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内容审核与备案。

2.制作海报:主办单位将海报电子版报科研处审核,由科研处联系宣传处和图书馆办理海报宣发手续,主办单位制作实体海报并将海报摆放于综一和综二之间,举办当天将海报移至讲座场地。

3.发布新闻:讲座结束后,主办单位及时发布新闻稿,同步将新闻链接报科研处,科研处进行转发并报宣传处。

4.撰写报告:讲座结束后一周内,主办单位需向科研处提交学术讲座报告电子版,经科研处审核后,主办单位将签到表(可用本单位制式签到表)复印件、学术讲座报告、学术讲座情况记录表送交科研处,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结束OA流程并通知财务处,主办单位方可办理经费报销。

三、报销流程

OA“智慧办公服务平台”首页→“财务管理”→“日常业务”→填写“日常费用报销单”。

注意事项:

1.报销单关联文档必须选择已经结束流程的学术讲座申请表(具体操作可咨询科研处或财务处)。

2.内容摘要填写举办单位、讲座时间、讲座主题、主讲人,报酬是否为“税后报酬”,例如:会计学院2026XXXX日学术讲座“XXXXX(讲座题目)”XXX(主讲人姓名)税后报酬。

3.费用类别选择“科研讲座”。

四、酬劳标准

学术讲座拟邀请的主讲人分为校外专家和校内专家。

校外专家: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也可以聘请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学术讲座的主讲人。正高级职称酬劳标准为3000/场次,副高级职称为2500/场次。

校内专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酬劳标准为2000/场次,副高级职称为1500/场次。

如有特殊情况,须另行专项申请,具体酬劳由学校视情况审定。

五、其他工作要求

1.总量控制:各二级学院(课部)本学期举办学术讲座以23场为宜,重在质量而非数量。

2.统筹协调:建议各单位之间加强沟通,错峰安排讲座时间与地点,避免资源冲突,提高师生参与度。

3.主体责任:主办单位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谁监管”原则,加强从立项、内容审核到现场组织的全过程管理。

联系人: 耿老师

联系电话:027-8793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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