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院学生参与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

作者: 时间:2015-05-12 点击数:

 

学院各系:

    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9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我院开展以“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为主题的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形式

本次评选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由各系推荐,学院初审,最后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最终结果。

二、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我院在校生和毕业生(即2008-2014级我院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评选程序

请各系推荐1-2名学生(含毕业生)上报到学工处,学工处汇总学生材料后,上报到学院评优评先领导小组讨论,最后由学院推荐1名学生材料直接报送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后按要求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从各省上报的学生中评选出10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并进行集中以下宣传:

1.将评选结果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

2.编印《“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画册》并下发。

3.将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典型材料推荐相关媒体,以扩大宣传效果及社会影响。

4.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宣传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

学院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宣传本院报送的优秀学生典型案例,鼓励学生励志成才。

五、其他要求

    1.请各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初选工作,安排被推荐学生填写《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一份(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个人相关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2)、《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2.各系于520前将推荐学生材料上报至学院学工处。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报送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电子邮件主题为“典型评选+报送系名称”,附件中学生材料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类别)+学生姓名”

联系电话:027-81701560 

  

附件:1、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2、材料报送要求

         3、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工处

                           2015年5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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