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标准
(一)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或其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助教职称的教师可以在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的带领下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2.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3.指导教师提出并确定技术先进、内容新颖、难度适中、工作量适当、系统性强的选题,下达《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指导学生完成《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近三年选题重复率<30%。
4.指导学生查阅、收集资料;指导学生选择正确的研究方法;指导学生完成实验及数据整理。
5.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提出修改意见,直到最后定稿。
6.对每个学生的指导次数不少于5次。
7.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进程、态度与质量,敦促学生按进度计划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要求填写《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8.加强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知识产权教育、学术规范教育,及时发现、阻止并上报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等违法、违纪问题。
9.指导学生按《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要求撰写和提交毕业论文(设计)。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1.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符合人才培养基本要求,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方面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2.选题要注重与实际工程项目结合。
3.选题要难易适中,符合本科生专业知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条件的实际。
4.选题应注重创新性,在保证可行性前提下尽可能地反映科技创新或社会生产创意的需要。
5.必须一人一题。
6.选题经系主任审查报学院批准后向学生公布,学生从公布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中选择感兴趣的选题,学生也可以自己申报题目,但需经系主任核准方可作为正式选题;选题确定后,通过双向选择或其他方式确定指导教师;
7.到企业实习的学生,可由企业指导人员提出选题,报系主任审核通过后作为正式选题;
8.选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有更改必要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学院备案。
8.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即填写《武汉晴川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正式下达给学生。
(三)对学生的要求
1.应认真、全面查阅资料,准确理解任务书要求。
2.制定详细的撰写计划,按时完成开题报告,获得指导教师认可后开始理论方案设计和实验,得到预期结果后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3.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实现方法有创意,结果真实可信。
4.遵守学习纪律,主动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联系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并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展;一般应每周一次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向指导老师汇报进展、接受指导。
5.毕业论文(设计)应达到学校规定的最小篇幅要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或应用价值,体现出综合应用知识、技术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6.毕业论文(设计)结构合理,格式规范,要素齐全,排版整齐,符合学校的印制规范。
7.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套用他人成果,不参与买卖、代写毕业论文(设计)。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
1.评阅教师严把质量标准,对所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客观、公正评价,给出具体分数。
2.对未达质量标准的毕业论文(设计),不能给出同意答辩的意见,给出具体修改意见,便于学生修改。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1.查重、审阅、评阅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可参加答辩。
2.答辩小组承担答辩工作。答辩小组组长一般由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或系主任担任,答辩小组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组员2人,另设秘书1人。
3.答辩开始前,答辩小组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复查,复查通过后方可开始答辩。
4.每位学生答辩时间15~20分钟,其中答辩小组对每位学生的提问不得少于3个问题。
5.答辩小组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进行综合评价,拟定答辩小组意见,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定成绩。
二、质量控制责任人
1. 指导教师。
2. 论文评阅教师。
4. 论文答辩小组。
三、质量控制措施
1.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第一责任人,所给出的选题应难度适中、工作量适当,任务书对问题定义清晰,对产出结果要求具体,并给出关键参考文献。
2.指导教师一般每周指导一次,特殊情况每两周不少于一次,需给出具体建议,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问,指导解决技术问题。
3.指导教师认为没达到质量要求的论文,不能提交评阅,需给出具体意见,限期修改。
4.毕业论文(设计)总文字复制比例超过30%的,不允许参加评阅、答辩。
5.评阅教师不能由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担任,对评阅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应当给出具体意见,便于学生修改。
6.对指导教师给出的成绩、评阅教师给出的评阅成绩、答辩小组给出的答辩成绩之间差距较大的(10分以上),答辩小组负责核实原因,据实给出解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