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标准
1.只鼓励、支持参加学校规定的A、B、C类竞赛,以及学院自办的乐创杯竞赛。其他竞赛,学生自主参加,学院不提供经费支持。
2.竞赛教练组负责决定竞赛题目或项目、作品的功能、形态与展示方式;自选题目作品应具有创意,实现方法应有创新,功能应完善且可演示。
3.竞赛教练组制定竞赛作品的技术指标、实现技术。
4.有实物的竞赛作品,原则上进行半商品化制作,外观精美,功能正常,体现设计、制作水平和能力。
二、质量控制责任人
1.竞赛教练。
2.系主任。
3.分管院长助理。
三、质量控制措施
1.对每个竞赛,成立教练组,实行主教练负责制。
2.对参赛人数多的竞赛,可由教练之外的指导教师承担具体指导工作。
3.教练(指导教师)与学生共同制定竞赛题目和竞赛计划,教练(指导教师)全程参与竞赛准备过程,负责对学生进行技术培训,帮助学生解决技术问题。
4.对参赛学生的演讲文稿、PPT进行修改,对作品演示方案进行完善,务求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