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奖励工作,充分发挥评选、奖励活动的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依据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与评选对象
(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
(二)凡是我院首次答辩即通过的全日制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均可参与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需二辩、三辩的学生毕业论文,不参与评选。
二、推荐比例
学院在每学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完毕后,组织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并向学校推荐。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比例一般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3.0%(其中:一、二、三等奖各为0.5%、1.0%、1.5%)。
三、评价指标体系
1.选题:权重10%。选题来自科学研究、工程实践、社会实践等第一线,有较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调研论证:权重10%。能独立查阅文献以及从事其他形式的调研,能较好地理解课题任务并提出路线(研究方法)、合理的实施方案,具有分析整理各类信息并从中获得新知识的能力。
3.方法、内容、结果:权重70%。方法新颖、有创意、合理、科学;分析、论证、设计正确,实验方案合理;对所述问题有新见解,角度新颖;对专业技术问题和社会发展问题有重大改进和政策建议;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4.论文撰写质量:权重10%。结构严谨,文字通顺,用语规范。设计图纸规范、无错误。译文与课题紧密联系,准确流畅。达到学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规范的要求。
四、评选规则
计算机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根据以下标准筛选优秀毕业论文并进行最终评审:
(一)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选出足额的优秀毕业论文数量;
(二)如答辩成绩相同,以指导老师审阅成绩的高低为标准,选取较高成绩的毕业论文;
(三)同一论文指导老师在同一奖项中最多只有1位学生入选,同一奖项中同一导师得分较低的学生自动顺延至下一奖项,直至名额选满。
五、奖励
1.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的论文,由学校经过组织专家评审,校内公示推荐申报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奖。
2.对获得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的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3.学院鼓励有创新内容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国家专利或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凡申请专利并获准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其指导老师视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