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计算机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有序进行,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组织
竞赛由计算机学院组织,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评审组,聘请学院内、外专家担任竞赛评审工作。
二、参赛对象
计算机学院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均应报名参加。
三、竞赛内容与原则
(一)竞赛内容
1.教案基本功
2.课堂教学组织基本功
3.教学表达基本功
教学基本功竞赛的评分标准以学校讲课竞赛标准为准。
(二)竞赛原则
1.鼓励创新的原则:体现时代与社会要求,鼓励教学创新,有利于推广先进的教学方式方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
2.广泛参与的原则: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均应参加比赛,其他教师自觉参与比赛的听课、评议、交流等活动,以达到促进学院教师教学水平全面提高的目的,使比赛成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之一。
3.教学稳定与公平竞争的原则:在竞赛过程中尽可能不影响正常教学,以保持教学秩序的稳定。竞赛程序应科学、公开、公正。
四、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根据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五、奖励办法
1.设立计算机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对获奖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2.推荐获得一、二等奖的教师参加学校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决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