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调动学院教师广泛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基于武汉晴川学院科研工作量与考核办法(武汉晴川研字【2020】3号文件),制定本制度。
实行以周期(聘期)考核为主、年度考核为辅的原则。原则上,每年度应完成学校规定的最低科研工作量。学院科研考核以绩分为度量单位,考核节点为每个自然年年末,以3年为一个考核周期,以质量考核和数量(绩分)考核相结合的方式,3年内至少发表1篇核心论文(以科研处标准),或3年的科研总绩分达到科研处制定的各职称的考核标准。
一、教学为主型
1.助教,聘期3年(选择性满足下列条件,积分累计30分。)
①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期刊、学报、会议或教研类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期刊、学报、会议或教研类期刊中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且参与撰写学术著作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②参与校级以上教研项目1项以上(限前3名);
③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软著1项以上(除单位外,排名1);
④出席省级及以上教研/科研学术会议并作大会或小组发言;
⑤指导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以上(均为第一指导教师)。
2.讲师,聘期3+3年(选择性满足下列条件,科研积分累计100分。)
①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期刊、学报、会议或教研类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4篇以上(须含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或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期刊、学报、会议或教研类期刊中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且公开出版学术著作(含合著、编著或第一主编的教材)1部;
②主持校级以上教研项目1项以上,或参与省级以上教研项目1项以上(限前3名);
③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软著1项以上(除单位外,排名1);
④出席省级及以上教研/科研学术会议并作大会或小组发言;
⑤指导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以上(均为第一指导教师)。
⑥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限副主编前3名);
3.副教授,聘期3+3年(选择性满足下列条件,积分累计150分。)
①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期刊、学报、会议或教研类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4篇以上(须含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或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期刊、学报、会议或教研类期刊中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须含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且出版学术著作(含合著、编著或第一主编的教材)1部;
②主持省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限前5名);
③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软著1项以上(除单位外,排名1);
④出席省级及以上教研/科研学术会议并作大会或小组发言;
⑤指导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以上(均为第一指导教师);
⑥主讲与本专业相关、技术前沿的学术讲座3次以上;
⑦获得厅局级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限前3名);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限前5名);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限前7名)。
⑧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限副主编前3名);
4.教授,聘请3+3年(选择性满足下列条件,积分累计200分。)
①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期刊、学报、会议或教研类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5篇以上(须含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或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期刊、学报、会议或教研类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须含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且出版学术著作1部;
②主持省级教研项目1项以上;或参与国家级教研项目1项(限前3名);
③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软著1项以上(除单位外,排名1);
④出席省级及以上教研会议并作大会或小组发言;
⑤指导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以上(均为第一指导教师);
⑥主讲与本专业相关、技术前沿的学术讲座3次以上;
⑦获得省部级教研成果奖1项以上(限前3名);获得国家级教研成果奖1项以上(限前5名)。
⑧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限副主编前3名);
二、教学科研并重型
包括二个层次:副教授、教授
1. 副教授,聘期3+3年(选择性满足下列条件,积分累计150分。)
①项目
a.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b.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限前7名),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限前4名、二、三等奖限前3名),或厅(局)级科研成果奖(限前2名)。
②论文、著作
a.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学报或教研类期刊中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
b.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学术论文3篇以上。
c.公开出版学术著作(含合著、编著或第一主编的教材)1部,且有2篇学术论文公开发表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
③科研成果转化形成为产值和利润,产生的经济效益突出;
④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软著1项以上(除单位外,排名1);
⑤出席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并作大会或小组发言;
⑥指导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以上(均为第一指导教师);
⑦主讲与本专业相关、技术前沿的学术讲座3次以上。
2. 教授,聘期3+3年(选择性满足下列条件,科研积分累计200分。)
①项目
a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b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限前5名)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限前4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前2名)。
②论文、论著
a.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学报或教研类期刊中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
b.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学术论文3篇以上。
c.出版学术著作1部,且有3篇学术论文公开发表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内核心期刊上或被国外权威期刊收录。
③科研成果转化形成为产值和利润,产生的经济效益突出。
④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软著1项以上(除单位外,排名1);
⑤出席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并作大会或小组发言;
⑥指导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以上(均为第一指导教师);
⑦主讲与本专业相关、技术前沿的学术讲座3次以上。